积分入户是广州贯彻中央和省战略决策的重要举措,指外来务工人员在广州的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广州。
一、政策依据《关于开展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府〔2010〕32号)《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办法(试行)》《广州市农民工及非本市十城区居民户口 的城镇户籍人员积分制入户办法实施细则 (试 行)》
二、适用人群
已在广州市就业的农民工以及非本市十城区的城镇户籍外来务工人员(即所有非广州十城区户籍人员)
三、申请条件
条件1、已在我市就业的非本市城镇户籍外来人员及农民工,需要签订有一年期及以上劳动合同才可以。注:从化、增城户籍人员属广州市的非十城区户籍人员,按规定无需办理居住证。
条件2、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条件3、无犯罪记录。
条件4、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
条件5、已经缴纳社会保险。
四、入户流程图
第一步:申请人到就业地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接收申请材料并出具收件回执。经确认资料无误且经初步审核积分达到85分的,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受理回执。若初步审核积分未达到85分的,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并出具不受理回执。
第三步:各区积分制入户受理窗口及时将初审后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的资料录入电脑,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复审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
第四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入户排名和年度积分制入户指标,于每年7月31日和11月30日前分两批在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入户人员名单。
第五步:入户人员名单在本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
第六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发入户卡。
第七步:申请人凭入户卡到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五、准备资料
广州积分入户准备材料清单 | |||
必备材料 | |||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计划生育证明 | 广州居住证(积分入户用) | 无犯罪记录证明 |
备案过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 社保缴费历史明细表 | ||
加分材料 | |||
文化程度加分证明 | 志愿服务加分证明 | 献血加分证明 | 义工服务加分证明 |
区域导向分相关 | 纳税加分凭证 | 投资凭证办理程序 | 表彰奖励加分办理 |
重点发展行业加分办理 | 紧缺专业或工种加分 | 和谐劳动关系加分 | 技能加分办理程序 |
房产权登记情况证明 | 年龄加分办理 | 慈善捐赠加分证明办理 |